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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常委会通过《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国际香料香精产业园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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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规宣贯培训会议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修)定的《化妆品检验规则》、《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花露水》、《免洗护发素》四个行业标准均已发布,将于2007年8月1日开始实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也将于2007年7月1日实施。
 为了贯彻国家标准委有关标准化工作的精神,帮助化妆品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四项行业标准和相关法规,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预备共同组织召开标准、法规宣贯培训会议,由标准的主要起草人王寒洲、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沈敏详细讲解标准条款和解答问题。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李琼将就化妆品标准化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以及奖励政策等做重要讲话。同时,特邀上海日化所教授级高工高希青同志结合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实际和多年的工作经验,重点解析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对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化妆品安全性的理解和对策,提请各级管理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业、原料公司等做好充足的准备,以应对新标准新法规实施后的各种问题。会议重要,请各相关单位选派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 化妆品标准化工作重点、要求及奖励政策,主讲人:李琼
   2、 宣贯QB/T1684-2006《化妆品检验规则》、QB/T1684-2006《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主
         讲人:王寒洲
   3、 宣贯QB/T 1858.1-2006《花露水》、QB/T 2835-2006《免洗护发素》,主讲人:沈敏
   4、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解析及对化妆品安全性的理解和对策,主讲人:高希青
   5、 有关问题解答
 二、会议时间:2007年7月31日上午9:00开始,会期一天
 三、会议费(含培训费、资料费、餐费):400元
 四、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北校区(从120号门进,过天桥至对面北
      校区,也可由桂林路201号进入)19号楼119室
   交通:可乘43、89、92、92(B)、120、224、732、830、沪莘线等公交至“漕宝路桂林路”站或
      地铁一号线漕宝路站下再转乘公交(乘出租起步费即可)。
 五、培训对象及报名方式:
   培训对象:化妆品生产企业及相关企业的技术(含配方师)、检测、标准化人员;
   报名方式:1、填写《会议回执》,于2007年7月29日前发传真至021-54483433
        2、填写《会议回执》,于2007年7月29日前发电子邮件至tc257sc2@126.com
 六、秘书处联系地址方式:
   联系人:康薇、沈敏    电子邮箱:tc257sc2@126.com
   电话:64087272-3012    传真:021-54483433
   地址:上海市龙吴路137号   邮编:200232
   网址:http://www.sriffi.com,下属机构进入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妆品分标委会秘书处
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07年7月24日

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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